本报讯(记者姚丽萍)目前,申城年平均地面沉降量由2005年的8.4毫米减少到6.0毫米,要持续避免或减轻地面沉降造成的损失,在科学布局监测网络之外,更需要合理控制开发强度。昨天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条例》,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技术监测
目前,本市已建立起一张覆盖全市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监测设施和防治设施达1000多处。2011年与2005年相比,全市地下水开采总量由7452万立方米压缩到1351万立方米;在用深井数从826口压缩到262口;人工回灌量由1561万立方米增加到1861万立方米。
条例明确,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水务、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对土层形变及地下水水位、水质等实施“动态监测”;同时,地面沉降监测设施和防治设施周围设置“警示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破坏地面沉降监测设施和防治设施。
规划控制
在技术监测网络之外,防治地面沉降未雨绸缪,更需要“规划控制”。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林化宾介绍,在对条例草案的审议过程中,有些委员提出,区域性不均衡沉降与密集高大建筑群的建设有关,应当规划控制。专题论证中,专家认为,密集高大建筑群的建设荷载对地面沉降的影响会产生叠加效应,控制工程建设开发强度很必要。为此,条例第8条明确: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地面沉降防治要求,合理控制开发强度,避免和减轻地面沉降造成的损失。
此外,职能部门编制地面沉降防治规划,应当根据地面沉降调查与监测成果,划定地面沉降区,并根据地面沉降的发育和危害程度、城市建设现状和发展因素,在地面沉降易发区中划定“重点防治区”。
又讯(记者姚丽萍)昨天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经全体会议表决,决定接受应勇辞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决定崔亚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原标题:铺设监测网络 控制“开发强度”)